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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林桢淑)一男子开启团购售卖某知名品牌吹风机,原价近3千元的吹风机只需团购价599元就能买到,然而,实际售卖的竟是假冒该品牌的吹风机,2023年7月11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毕某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毕某想赚点钱补贴家用,遂在群接龙平台注册品牌号,做起了“团长”。起先,毕某开团售卖蔬菜、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2022年6月,毕某通过微信群结识一名叫“阿文”(另案处理)的供应商,“阿文”推荐了一款吹风机给毕某,称每台的供货价380元,对外销售价是599元。“阿文”还说道该款吹风机非官方正品,是原厂尾单,不能全国联保且无法在官方注册,只能工厂质保2年。见销售一台吹风机的利润可观,毕某在明知是假冒该品牌的吹风机的情况下,仍选择从阿文处进货开团,使用其运营的平台号开团销售。开团期间,毕某主要负责开团、售后、收付款及对接供应商,其妻子王某(另案处理)则负责在团长群里转发该团购信息,邀请其他团长开团销售。面对客户针对该商品是否为正品的咨询,毕某明确告知其销售的是“高仿、‘1:1’代工厂货”。
近期,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多个账号在群接龙程序对外销售带有某品牌注册商标的产品,查证追溯该多个账号皆为毕某手机号注册。经该品牌公司初步鉴定,其所销售的带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均为假货,本案遂案发。经统计,毕某共计开团3次,销售金额为19万余元人民币。
“我看到大家都在卖这种尾单、同款的团购,觉得不会处罚到自己头上,如果销售的东西真的违规,我以为顶多缴纳罚款。”到案后,毕某承认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开团售卖假货的行为。
2023年7月25日,黄浦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毕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责任编辑:谢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