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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张锦辉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人民法庭全力攻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案件繁简分流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融合推进,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实现欠薪案件“快办、快调、快裁、快审、快结”。

2018年3月,霍某等12名农民工在邻村包工头牛某的雇佣下,在三阳川中滩镇、石佛镇、渭南镇多处农村住宅建设中提供劳务。建设完工后,包工头牛某将工人工资进行了结算,但迟迟未付劳务费。

在霍某等12人的催要下,2019年5月,包工头牛某向12人各自出具了欠条。欠条到期后,霍某等多次向牛某索要其拖欠的劳动报酬,牛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2023年5月,霍某等12人将包工头牛某起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要求牛某支付劳务费共计20余万元。

三阳川法庭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将该12起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本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积极与被告牛某对接,几经周折终于与牛某取得联系,并做通工作成功将其约至法庭参加现场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被告牛某当庭认可拖欠12名原告工资的事实,但目前经济条件困难,没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工资,需要时间筹集资金,希望原告能宽限给付时间。

经调解,双方表示各退一步。原告自愿放弃索要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也充分为原告考虑,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并承诺于今年7月份付清全部拖欠的劳务费。

最终,被告牛某与原告霍某等12人于5月5日达成调解协议,由法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

此次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得以顺利化解,不仅省去了立案诉讼的繁琐程序,缩短了矛盾化解时间,还避免了矛盾继续激化,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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